Friday Dec 22, 2006

SUN公司丁蔚博士演讲

信息技术产业是一个具有极强网络效应的产业。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技术标准基于网络效应对于产业的发展实施重要的影响:一方面,运行良好的技术标准体系将通过由之带来的产品互换性和互操作性,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如果技术标准体系出现了问题,则市场将会被少数企业垄断,创新将受到严重的抑制。技术标准体系牵涉到标准化机制的多个方面,包括标准化的组织、流程和规则等等,其中标准化的规则,特别是标准化的知识产权政策对于技术标准产生深远的影响。事实将证明,在新兴的知识经济时代,一个更加开放的知识产权政策,将保证标准化组织及其完成的开放标准在技术创新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信息技术的两大发展趋势

在信息技术领域有两个发展趋势,第一是开放源代码。开放源代码是将信息技术相关的软件代码或者硬件体系架构,以开放的授权许可,提供给更多人使用,并通过更多人的努力丰富和改进技术成果。开放源代码为众多的创新型的企业提供了自由和机遇,使他们能够更快地加入到技术创新之中,而不必花费时间用于重复的劳动。另一个就是开放标准。

标准实际上是一种技术,一种主流的技术。通过标准对经济影响的不同,可以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私有的技术或标准,是一些企业独自掌握的技术,通过市场的力量是之成为一种主流技术;第二类叫半开放的标准,是指那些带有高额的、不合理的授权费用的标准。典型的是DVD标准,由于其具有高额授权费用不仅损伤了整个产业发展,而且知识产权拥有人也没能收到期望的授权费用;第三类标准是开放标准,指知识产权没有成为标准应用障碍的标准,其价值体现在通过标准的广泛应用而创造出的更大的市场之上。事实上,标准只有得到广泛采用才能产生更大的价值,如果没有标准不是以得到广泛的采用为目的,而只是知识产权人期望获得高额授权费用的工具,这将是标准功能的一种异化。

二、标准是国家管理的战略工具

标准是社会运行的基础,特别在信息社会,标准借助网络效应具有逐步强化的功能,并具有事实强制性的特点。例如,当DVD的标准成为市场认可的标准之后,生产者就被事实性地强制采用这个标准,虽然就形式上而言可能是自愿性的标准。

不难发现,在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是标准控制了市场,而并不是先进的技术。在信息社会中,全社会的运行都依赖于由信息技术标准构筑的信息系统之上,所以标准已经不仅仅是产业竞争的工具,而应当成为国家政策必须介入的领域,不仅需要保证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良好运行,而且采用标准化政策促进市场竞争,带动技术创新。标准所带来的产品互换性,提供了更加竞争、开放的市场,更多厂商的加入可以带来更多的创新和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标准所带来不同系统之间的互操作,也为信息和思想、理念之间的共享提供通畅的平台,在新经济条件下,信息和知识的共享是创新的来源。中国的《标准化法》已经充分证明标准化是一项国家的行为,是国家实施战略管理的有力工具。

三、开放标准的定义

关于开放标准,目前还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但是开放标准的目的是清晰的,即必须能够实现互换性和互操作性。因此,开放标准必须具有以下特点:

开放标准应当仅仅定义接口、协议和格式,以帮助厂商在技术标准的两侧都可以实现标准,从而保证了产品的互换性和互操作性。

开放标准还有其他两个方面的特征,一个是标准的制订上的开放性,另一个是使用上的开放性。在标准制订方面,应当允许所有感兴趣的人都能够参加标准化的活动;有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应当有厂商的控制;应当有公共的审查机制和制度来保障标准化过程中民主的程序。在标准的使用方面上,标准应当是以一种不期望通过授权费用获得利益的,因为如果厂商通过知识产权控制标准的应用,就会有垄断的可能,同时会抑制创新。另外,开放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应当符合开放源代码授权模式的需求,否则将会影响开放源代码商业模型。

四、开放标准是互联网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互联网是基于开放标准实现创新的典型案例。互联网的发展基于包括TCP/IP协议、HTML和XML等开放标准发展起来的。正是这些免费的、开放的标准,保证了互联网的迅速普及。早期互联网标准制订组织,包括IETF,W3C等,都提倡自由、免费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标准的使用,促进互联网的迅速普及。

可以想像,如果没有这些开放的、免费的标准,而是各家私有标准的竞争,技术缺少互换性和互操作性,互联网将不可能有如此多的创新,不能迅速得以普及。实际上,“开放的标准将允许和推动各种形式的技术创新”。

五、开放标准的价值

开放标准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价值,一个是互换性,是不同厂商可以基于标准实现相同功能的产品;另一个是互操作性,信息技术需要相互联通,标准所带来的广泛的互操作产品为创新提供了可能。

开放标准可以实现产品互换性。实践证明,中、小型企业才是最有活力的、具有创新动力的企业,如果这些中小型企业因为无法支付标准应用的授权费用,而无法通过实现标准,完成可互换的产品而加入市场竞争,创新将受到抑制。

开放标准可以实现产品互操作性。美国标准信息技术研究所有一个统计,信息系统互操作的问题已经导致建筑产业成本增加150亿美元,在汽车和电子产业供应链增加89亿美元,互操作已经影响信息技术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工具,标准化是解决互操作问题的重要方法。在信息技术领域,可能会有多种方法实现互操作,但是只有“标准”是实现互操作唯一“开放的”方法,因为只有通过标准化过程“”开放的、规范的“流程控制,各种类型的企业,包括中国的中小型企业才有机会加入到以标准化为代表的技术合作进程中。

开放标准所带来的互换性和互操作性,对于厂商而言可以瓦解技术的锁定,促进产品的差异化和竞争,从而促进创新。对于用户而言,则可以有多种的选择,竞争的市场可以保证用户得到更低价格的商品。如果不采用开放标准则用户只能被锁定在某个厂商控制的平台之上,完全受到单个厂商的产品升级计划,市场缺乏竞争,创新受到抑制。

六、开放标准与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

  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已经成为判断是否是开放标准的重要因素。关于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的问题: 一个是标准中是否应当包括知识产权?这是一个没法回避的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的专利化趋势,必然导致标准中必定会包含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问题已经威胁着标准的制订和应用。因此,重要的是第二个问题,即标准中的知识产权如何处理?

  标准作为保证互换性和互操作性的特殊技术,如果有受到知识产权控制,将严重影响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早期的技术标准,例如TCP/IP,SMTP等,都是免费、自由使用的,它们大大促进了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后来随着技术的不断专利化倾向,出现包括MPEG、 iTunes、WinMedia等新的标准,其中包含大量知识产权,甚至是商业秘密,严重阻碍了更多厂商进入市场,参加竞争。标准与私有技术的结合已经开始导致技术垄断的倾向。

  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来源于传统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过程中制度的滞后。标准是由标准化组织来制订的,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地区标准化组织和协会标准化组织。这些标准化组织,特别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在传统的产业发展而来的,它们通过标准化活动迅速的推动产业发展,在工业社会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传统的标准化体制已经不能满足于新的产业发展的需求传统的标准化的组织,

传统的标准化体制一方面流程繁复、过程冗长,不能适应技术快速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在知识产权政策方面采用合理无歧视授权(Reasonable and Non Discriminatory, RAND)原则,已经不能满足信息社会的要求。对于第一个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变化,目前主流的信息技术标准都不是在传统的标准化组织,如ISO、IEC中完成的,而是由协会标准化组织完成的,因为协会标准化组织可以通过快速的流程,满足技术发展的需求。另一个关于标准化的知识产权政策,很多标准化组织也正在试图改变以满足新的经济形态的要求。

七、采用合理无歧视原则处理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的的弊端

合理无歧视授权指的是在标准实施之前,标准制订组织并不强制要求可能的专利持有人披露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以及授权的条款和原则,只要是同意在标准形成之后,可能的专利技术需要以合理而且无歧视原则的授权给标准的用户使用。

然而,随着标准在形成之后的逐步产业化,专利持有人与标准使用者之间的谈判地位非常不平等的,因为标准使用者已经为了实施标准投入大量的生产费用,所以一般的选择是只有支付授权费用,而无论其是否合理。现在有很多审判案例,都是因为在标准制订之前没有要求披露专利以及授权的条款,导致后来专利持有人在标准实施之后索取高昂的授权费用。当然这些案例后来都通过负责反垄断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作出相对合理的处理,但是不难发现,这种政府司法的介入具有高昂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只有解决好了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才可以从源头杜绝这个问题。

八、可能的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很多标准化组织采取了相应的方法,其中有一是采用完全免费知识产权政策的标准化组织W3C。W3C是一个制订了包括HTML、XML等在内的、重要的标准化组织。W3C采用了免费授权知识产权政策,要求所有参与标准制订的成员免费授权其专利技术,如果不希望免费授权的专利技术需要尽早披露,以便排除在标准所采用的技术之外。但是为了减少专利技术持有人对于免费授权的顾虑,这一政策只要求在实施标准的时候采用专利技术才要求免费授权,而对于其他领域的使用则可以收取授权费用。同时W3C也鼓励一些保护性的知识产权授权措施。TimBerners-lee作为web之父,有一个非常精辟的阐述,他说:“这种免费的政策从Web时代开始就促进了商业模式的创新,互操作的、没有技术锁定的Web技术架构为创新、应用商业模式以及信息和思想在商业和非商业领域的自由流动提供了平台。通过标准中知识产权的免费授权政策,我们为下一个十年的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

下面介绍几种开放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

1. 免费授权

免费授权的知识产权政策对于鼓励创新具有积极的作用。因为一些创新型的企业,包括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可能会因为标准中知识产权政策的不确定性而产生顾虑,退出市场和创新的领域。而免费授权的原则保证了这些企业加入市场,并创造出更大的市场,为更多的创新提供了可能。

关于免费授权的原则是否危害了专利技术持有人的利益,我们需要认识到标准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由于标准的特殊性已经使得它大大超越了知识产权法所给它的垄断能力和影响力,所以需要区别对待。相反,专利技术持有人通过其技术进入标准而从市场上获得的价值远远大于其在授权费用上的损失,也更谈不上会影响专利技术持有人技术发明的积极性。

(1)很多的专利技术只有通过进入标准才具有价值。
很多的专利技术只有通过技术的标准才提供它的价值,否则它是没有价值的,是标准给了专利生命力,这也是厂商应该考虑免费授权的重要原因。

(2)免费授权条款只针对标准的实施,而不涉及其他领域。
专利技术持有人通过免费标准的广泛使用创造出的更大市场,可以获得超过授权费用更高的利益。

(3)专利技术进入了标准,可以保证专利技术持有人比其他的、没有技术在标准中的厂商有更多的市场的机会
专利技术持有人因为了解技术,可以更快生产出更好的标准实现,具有先发优势。另一方面,一个企业的技术都是在一个技术生态系统中的,专利技术持有人拥有的其他技术也可能因为这个技术标准的广泛实施而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总而言之,标准给专利技术持有人带来很多的利益,足以补偿免费授权的损失。

2. 事前披露RAND

如果专利持有人不希望在标准中免费授权,那么应该做到尽量透明,以保证标准的使用者在标准制订之前就就知道标准使用的成本。
事前披露的RAND政策要求在标准制订之前,首先必须披露专利技术,其次必须授权的最高价格。事前披露的RAND政策可以保证在标准制订之前有一个透明的技术市场,通过技术性价比的选择,将更合理的技术加入到标准之中。这样也有利于提供一个竞争性的平台,各专利技术持有人为了让自己的技术进入标准,可能会尽量压低价格,保证了标准有一个合理的成本,从而也有利于促进标准的使用,也有利于减少了RAND原则带来的一些司法诉讼,使得标准更加开放。
目前事前披露RAND政策已经有多个标准化组织考虑采用的组织已经采用了,包括VITA, IEEE和ETSI等等,虽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同,但都是解决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的积极尝试。

3.不主张承诺

不主张承诺指的是,在标准制订的时候,专利技术持有人承诺:“如果是为了实现标准而需要采用我的专利技术,只要使用者不要控告我采用这项标准的时候侵犯您的专利技术,或者控告其他人侵犯你的专利技术,则我也不会主张我的专利权。”

不主张承诺授权模式是符合开放源代码模式的授权方式,可以保护标准的实施者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顾虑来用这个标准。Sun公司在开放文档格式标准以及统一商业语言等标准中都采用了这个政策,有力地保证了标准能够得到更广泛的使用。

  这三种知识产权政策的基本思路是为了保证标准能够得到更多的使用,标准只有得到更多的使用才可能带来有价值。标准的广泛使用,为厂商提供了通过标准加强合作,通过标准实现加以竞争的良性生态环境,有利于创造出更大的市场,更好地促进产业的发展和更多的创新。

  总结一下,在新的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时代,开放式的合作创新已经是一个重要的形式,而标准化正是这种合作创新模式的基本体现。因此,应该积极的开展关于开放标准的讨论,建立采用开放标准的生态系统,鼓励开放标准的制订和推广,推动标准制订组织的政策更加开放。政府作为一个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当积极考虑基于开放标准实施作为采购政策,形成开放性的信息技术生态系统。

另外,目前如果提到创新首先想到的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然而在新的经济时代,需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知识产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创新,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更多的创新来自于开放式的合作和共享。因此,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了知识产权持有人,但是同时又阻碍了信息技术和知识的更广泛共享,阻碍了创新,这实际上是一个悖论。因此应当考虑更好的创新激励机制,而不能完全依赖于来自于传统工业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喜的是,现在国际上很多的经济学家、法学家都在研究这个问题,一个新的创新激励机制需要尽早考虑和实施。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这种激励制度是什么,只有鼓励开放、共享和合作才能带来更多的创新!

  信息技术有一个著名的摩尔定律,是说信息技术的发展每18个月就会翻一翻。关于创新,Sun公司也有一个Joys定律,那就是“创新一定是发生的,它可能会发生在任何地方”,因此只有合作,才有创新,只有更加开放的标准,才能带来更多的创新。

*本文是在第八届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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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 30, 2006

Sun Open Standards Definition Check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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