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标准的主要特点主要阐明与互操作性相关的技术、商业和法律特征。作为促进竞争的重要手段,开放标准致力于创建一种服务大众、多种多样的、竞争性的实现,以创造一种繁荣的、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为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提供一种安全的条件,其中知识产权受到尊重,协作得以鼓励。其最终的结果是真正的开放标准。

有两个具有相同重要性的部分可以决定一个技术规范是否是一个真正的开放标准:即该标准是如何创造和管理的,以及该标准如何使用。

1. 开放标准的创造和管理
(1)标准的开发和管理过程必须是协作的、民主的;
(2)所有希望参加的团体都可以参加标准的制定,所有参与的活动都必须符合标准开发和管理组织所制定的公平和合理的规则;
(3)过程必须文档化,并且可以基于一种明确的方法,接受所有成员的建议,修改文档;
(4)过程必须基于所有知识产权带有正式的、绑定的披露和授权的承诺;
(5)开发和管理方法以促进达成共识为主要目的,对于可能违反规则的行为需要有明确的申述过程;
(6)标准的规范化文本需要在其生命周期里至少有一次广泛的公共审查,如果需要,还要基于建议对标准进行必要的讨论和修改;

2.开放标准的使用和授权

(1)标准必须描述接口,而不是实现,产业界必须能够基于标准中的描述完成多种的、竞争性的实现,而没有不合理的或者限制性的负担。接口包括API、协议、模式(Schema)、数据格式及其编码。

(2)基于标准的良好实现必须能够实现互操作性。互操作意味着计算机程序之间可以实现通讯和信息的互换,互换的信息可以共享使用,包括使用、转换、文档格式的交换、协议、模式、接口信息或者共识,允许计算机程序可以与其他的计算机程序和用户为了实现期望的功能进行共同工作。

(3)必须允许任何人以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是免费对标准进行拷贝、分发和阅读。如果有费用,则必须足够的低,以免影响标准的广泛实施和应用。

(4)必须允许任何人获得免费的(没有授权费用和其他费用)、全球的、非排他的、永久的关于基于标准进行制造、使用和销售产品的必要专利。其中唯一的例外是以下列举的关于互利和防御性挂起的终止性条款。必要专利包括挂起的、尚未发布的和发布的专利、以及专利申请。授权仅仅限定在与标准实施相关的范围之内。
* 可能仅仅在互利性授权的条件下,被授权人的权利用于实施该标准(也称为“互利性”条款);
* 可能在被授权人诉授权人以及其他被授权人在实施标准过程中侵权(也称为“防御性挂起”条款)
* 对于每个潜在的授权人拥有同样的授权条款。

开放标准的授权条款必须能够在开放源代码授权条款下或其他限制性授权条款下进行实现。

Comments:

Very cool! Congrats on the pairing.

Posted by tiffany & co Bangle on November 13, 2009 at 02:56 PM C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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