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08年06月04日 我在 Unix (BSD4.1) 操作系统里使用的第一个编辑器自然是 vi,它比我之前用的 ed 编辑器好使多了。有一天,我去找一位高级工程师请教点问题,一下子就被他又炫又酷的编辑器吸引住了。它将屏幕分成了两部分,不用通过工作控制,就能同时执行两项任务。太神了!这就是 Emacs,我也得搞一个。
我从 ftp 下载,针对 SunOS 配置,再稍加编译,就得到了属于我自己的超炫的 Emacs。并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把它用得得心应手。我曾骄傲地抱怨着因过多使用 Control 键而带来的 “Emacs 左小指”综合症,我学习了 Lisp 并编写了相关程序来定制 Emacs。那可真是一段美好的往日时光。

想象一下我和 Richard Stallman,这位 Emacs 的创造者,那令人眩晕的会面吧。我们带他去了一家餐馆,大约花了三十分钟来讨论点什么菜。他看上去似乎随时都能开始宣讲他的观点:关于 GNU 的奇思妙想、Linux(GNU 操作系统)的真正含义、资金增长的渠道(书籍、T-恤、直接赞助)等等等等。不断地摆弄标志性的长发和络腮胡子也令他更加生动。Stallman 似乎很擅长两件事,一是学说中国话,二是在他那台 100 美元的 OLPC XO (One Laptop Per Child)上用 Emacs 来记录一切。
我们俩对开源和自由软件的看法略有不同。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Richard 一直是自由软件的倡导者。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中,能够自由地发布、复制、修改和使用所有的软件是极为重要的。为此,他将不懈努力。
著名的 GPL(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将他的想法变为现实。Richard 认为,如果一个许可证允许被授权人使用任何手段限制软件的自由,那么这个许可证就是垃圾。这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逻辑,给予被授权人自由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实际上是错误的,因为被授权人可能通过其派生软件来限制软件自由。简而言之,如果一个软件令其派生软件成为版权软件,那这就是一种错误。嗯,至少我还没有 Stallman 主教大人这么激进。首先,我不认为所有的版权软件在一开始都是这样(我也不认为所有的软件都应该是自由软件)。其次,我不太认同派生软件的责任机制。我曾经为自由软件社区做了不少贡献。那个时候,我把编写的软件存储在一个公共的空间里:没有任何限制。理论上讲,有人可能使用我的软件编了些东西,但是并未将其开源或者免费。我觉得完全可以接受,但 Richard 就不行(他也的确这么做的)。
我们之间的差异不只体现在软件哲学层面。他的装扮更酷,头戴废旧晶体圆盘,好似一轮光晕(与他的主教长袍真是绝配)。相比之下,我的 opensolaris 棒球帽就太普通了。

要改变世界,就需要信念和激情。Richard Stallman 恰恰如此。执着一定是错的吗?我看未必。我依然还是 FSF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和 Richard Stallman 的死忠粉丝。不知怎么的,他的宣讲和执着使我想起了新教派之间的争论。他们本出于同一立场,却宁愿看到自己的同盟先于敌人毁灭。